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资金信息 > 财政预决算

2018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8 17:38 信息来源:行政处 点击数: 字号:【】 【】 【
  2018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63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指示与决定。

  (二)研究起草我省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统筹协调我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三)承担统筹协调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承办省级人员出访报批工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我省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我省访问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部门履行出国培训工作;了解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级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工作。

  (五)负责外国驻我省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

  (七)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外国、港澳记者采访的法规、条例,受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与港澳记者事务。

  (八)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省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省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审核在我省举办的国际会议;办理外国人来闽邀请;监管全省被授权单位签证邀请函工作。

  (九)负责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授权范围内的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的审批以及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签发和管理工作;承办需报请国务院港澳办审批的有关事项。

  (十)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监督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省外办部门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1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财政拨款

  64

  57

  2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财政拨款

  24

  22

  3

  福建省外事制证中心

  财政拨款

  12

  10

  4

  福建省外事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

  46

  2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实现赶超目标的关键一年。全省外事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新福建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福建省外事工作2017—2021年发展规划》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福建外事工作新局面,为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为新福建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一)推动高层交往。积极推动高层次对外交往活动,争取更多国宾、党宾、外国地方政府省州长和世界500强企业、国际产业龙头企业高管,以及外国驻华使领馆高级外交官来闽访问;根据国家总体外交和新福建建设需要,推动并统筹安排好省领导出访。通过高层往来、论坛对话、工作访问等形式,结交有影响力、有话语权的国际朋友,发挥引领作用,提升我省对外交往层次。

  (二)拓展国际友城。继续加大结好力度,优化友城布局。重点拓展欧美、澳新、日韩等发达地区,东盟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和金砖国家友城,力争在英国、加拿大取得省级友城结好突破。支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经济发达的县级市拓展国际友城交往,推动基层单位结好,探索我省与友城互设经贸联络处。积极利用结好周年庆祝活动等契机,扩大与国际友城互访,推进一批有实质性内容的友城合作项目。

  (三)推进港澳。做好闽港合作会议第三次会议、闽港澳高层往来(会晤)等重大涉港澳活动的协调服务。深化闽港闽澳在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金融、旅游、科技、会展、教育等领域互利合作,携手港澳共同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及葡语系国家合作。推动港澳青少年来闽交流工作常态化,鼓励港澳青年来闽就业创业,为在闽投资创业、学习生活的港澳人士提供优质服务。扎实抓好城市建设·闽港论坛、活力澳门推广周等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

  (四)强化涉外事务监管。严格涉外事项审核审批,营造良好涉外安全环境。完善“福建省外国人来华签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管理系统”建设,提高源头管控能力,严防输入型安全风险。加强对驻厦三家外国总领馆等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在闽活动的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涉外突发案(事)件处理、外国记者管理等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及时、稳妥处置各类涉外突发事件。

  (五)强化外事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对外沟通交往和广泛凝聚人心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绩效规范化管理,推进机关内部绩效与干部年度考核衔接,推动干部职工正确履职、有效作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断吸纳更多优秀专业人才加入外事队伍,锻造一支听党指挥、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吃苦耐劳、能打胜仗的外事工作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 我办部门收入预算为6400.40万元,比上年增加1169.36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50.4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4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00.40万元,比上年增加1169.3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03.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1.41万元,公用支出2752.63万元,项目支出17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50.40万元,比上年增加135.9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993.49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47.50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为完成各项业务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351.5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及保障各项专项工作开展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17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离退休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8.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0.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91.01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5.3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132.54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提租补贴35.43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提租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7.4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8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4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480万元。主要用于我办对外交往工作和重要外事活动的费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18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费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2万元。其中:公务运行费24万元,公车购置费18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75%,主要原因是安排车辆的更新购置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办(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3.49万元,比2017年增加253.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办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接待外宾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我办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9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 经济分类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13.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2018年2月28日

分享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