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因公护照、签证所需表格均可点击右边“表格下载”,下载后请用电脑打印或用钢笔工整填写,字迹应清楚,表格内容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应加盖校对章或重新填写。
2、逐项填写护照(通行证)申请卡,政审批件号应填写完整的政审号。如邀请函上的对外单位及职务与实际工作单位及职务相同,应注明同上。身份证复印件应清晰。设区市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应有所在市外办查验身份证原件的工作人员签名。
3、因公出国护照及签证事项表中往返路线及起讫时间一栏应详细填写,包括出访具体日期,过境国家及城市,出入境口岸。
4、如前往国外参展,应提供国家贸促会同意参展的批复;如前往国外培训,应提供国家外专局培训审核件(购买设备后培训除外)。
5、如有福州市、厦门市外办人员参团应提供所在市外办出具的委托签证函及护照。如有设区市人员(福州、厦门除外)参团,应提供办理任务批件时各市外办的同意函复印件以便护照查询。
6、如有北京部委或其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员参团,应提供护照及任务确认件原件。
7、根据外国使领馆领区划分,前往意大利、法国、美国、德国应在广州领馆办理签证,如组团单位要求签证统一由组团单位在北京办理,应由出具任务通知书的单位出具保证函。
8、出访团组在办理护照签证时,应留足办理护照及签证的工作日(办理护照所需时间参见《办理护照(通行证)工作时限》),以免耽误行程。签证所需时间计算方法如下:护照表格由出访人员签名后,在签证材料完整的情况下,邮寄时间为2天(单程),使领馆的签证所需工作日(具体请参照各国签证情况。注:使馆工作日仅指使馆受理签证所需时间)。
9、由于各国送签材料要求多变,我处将会在接到外国驻华使领馆通知后两天内更新信息,并注明更新日期。请各出访团组在送办材料前认真查询拟访国签证材料要求,并下载最新表格填写。如果送办团组仍按更新日期前的要求提供材料,我处将不予受理。
10、部分国家因出访团组较少,目前尚未在网页上公布签证要求。如有团组出访此类国家,请事先向我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