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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根据协议,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停留不超过三十天,可免办签证,持因公普通护照人员需申办签证。 1、英文或法文邀请函,标明出国具体目的,联系电话必须清晰可见,最好是原件。在提交申请前必须让邀请方将邀请函用传真发送至突驻华使馆进行核实,传真电话010-65325818。 5、护照资料页彩色复印件2份(1人以上的团组,请两人合印在一张A4纸上)。 6、以上1-5项材料均需多提供一套复印件送签。所有材料请勿使用订书钉装订。 8、签证费用:单次入境每人550元,多次入境每人1100元。 |
签证情况: | 1、需提前2周左右时间申办签证。 2、凡经突前往第三国,均须申办过境签证。申请过境签证需提供机票订单及单位英文派遣函,两表两照。 |
事项名称: | 申办突尼斯共和国签证[2018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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