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信息 > 因公出国 > 申办外国签证(已归档) > 外国签证要求(已归档) > 非洲
办理材料: | 根据协议,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停留不超过30天可免办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人员需申办签证。 短期签证材料如下,所有材料请勿使用订书钉装订: 1、英文或法文邀请函,全团人员须开具在一份邀请函上。邀请函须写明具体访问目的,邀请方联系电话及传真必须清晰可见。在递交申请前须由邀请方将邀请函用传真发送至突驻华使馆,使馆传真010-65325818。 3、英文或法文酒店订单(全团人员须开具在一份订单上,A4纸单面打印)。或住宿证明(须标明突尼斯住所地址和相关人的联系方式)。 5、护照资料页彩色复印件2份(1人以上的团组,请两人合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需清晰)。 6、名单表发送给使馆后的邮件打印件(此项由外办准备)。 8、签证费用:单次入境每人620元,多次入境每人1250元。 |
签证情况: | 1、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突尼斯驻华使馆递交签证申请。如使馆未收到邀请方的邀请信传真,将无法及时处理所收材料。 2、凡经突前往第三国,均须申办过境签证。申请过境签证需提供机票订单及单位英文派遣函,两表两照。 |
事项名称: | 申办突尼斯共和国签证[2024年5月22日] |
表格下载: | |
样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