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国(境)证明事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0-12-09 11:34
相关文章:
  根据外交部相关文件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因公出国人员按如下办法办理出境手续:因公人员前往非免签证国家或不可办理落地签证国家时,应向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出示有效护照和前往国颁发的有效签证或具有签证功能的入境许可、居留证、外交官证等证件,无需交验出国(境)证明;因公人员前往免签国家或可办理落地签证国家时,应向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出示有效护照和出国(境)证明,但如持有前往国的有签证功能的入境许可、居留证、外交官证等证件,则无需交验出国(境)证明。
  具有签证功能的证件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