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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外交部告,自2016年1月1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修订文本正式生效,互免签证范围扩大至中方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人员。因公赴阿团组办妥护照后凭我办开具的出境证明出境。
出国管理处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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