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总支):
2009年8月,我办又一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殊荣。这一殊荣的获得是在办党组坚强领导下,在全办干部职工的齐心协力下,经过不懈努力取得的。但成绩只能说明过去,创先进难,保先进更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我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向更高目标进军,根据省直机关开展第十一届(2009-2011年度)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办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我办新一轮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外事为民、服务先行”,大力弘扬“湖海襟怀、精诚致善”的机关精神,紧紧围绕外事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使干部职工在思想道德、文明素质、机关风气、服务质量、文化生活、环境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提高,为增强外事工作实效、更好地服务于中央总体外交和海西建设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文化条件、精神支撑。
二、创建目标
新一轮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坚持开拓创新、持续运作,进一步深化创建“四优文明处室(中心)、”“五个好党支部”活动,不断创新创建活动工作形式、手段和载体,总结特色创建经验,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巩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向更高目标进军。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
1.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推进理论武装工作,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持续推进革命传统、理想信念、党史国情、改革开放和形势政策教育,继续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推进公民道德规范深入人心。落实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报告会、交流会、演讲会等活动,使学习经常化、普遍化和制度化,促进干部职工成长成才。
2.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利用春节、端午、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突出文化内涵,宣传节日知识、节日习俗,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认知、继承、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党员干部思想情况分析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工作。注重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用细致的工作影响、激励干部。
4.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单位与困难家庭、贫困村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参与送温暖、献爱心等公益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海西,服务海西”志愿服务活动。
(二)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继续抓好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等重点。抓好生活礼仪、社会礼仪、职业礼仪、涉外礼仪等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人际交往、交通出行中遵守则、讲公德、守秩序,不断提升文明素质,促进和谐海西建设。
2.精心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参与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我省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推荐表彰工作,广泛持续地开展“我评议、我推荐身边好人”活动,把评选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过程转化为开展公民道德实践、促进道德养成的过程,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
3.继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实践“外事为民、服务先行”的工作理念, 强化“四责”要求,把服务作为改进机关作风的重点,落实到外事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外事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外事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转变职能,改革行政审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三)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1.深化“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继续深化“四优文明处室”、“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引导全办干部职工争做好学上进、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勤俭节约的模范。
2.深化共建活动。积极参与共建文明省会活动,协助抓好城市社会治安、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加强本单位、机关人员文明出行秩序,解决机动车抢行、自行车占道骑行、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深化国防教育,密切军民关系。
3、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机关文体活动,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创建活动,精心组织建国60周年征文、歌咏比赛等系列活动。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文明新风。大力弘扬“湖海襟怀、精诚致善”的机关精神,并落实到工作中。积极推动“平安单位”建设,加强普法宣传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
四、创建步骤
新一轮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8月-12月)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召开新一轮创建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学习宣传《省外办创建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单位规划》,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办掀起创建文明单位的高潮。
主要工作:
1.召开办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闽直文明〔2009〕6号文件等,研究机关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
2.制定我办新一轮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规划。
3.召开全办大会,总结过去三年文明创建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新一轮创建活动进行部署。
4.各党支部(总支)组织学习创建新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5.举办干部培训班,请文明办专家到我办讲座,介绍全省精神文明活动开展情况,对我办精神文明工作进行点评。
6.组织各党支部(总支)负责人到全国和省级文明单位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7.各处室、中心学习“四优”文明处室考评标准,制定本处室新一轮创建方案。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指标,坚持硬件、软件两手抓。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加强综合治理、环境卫生治理,努力完成争先创优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各项任务。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不足之处及时整改,确保创建任务的全面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主要工作:
1.加强理论武装,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
2.加强机关思想道德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荣、贪耻”观念,促进“风正气顺、人和业兴”局面的巩固和发展。
3.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努力做好挂钩村帮扶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创建活动与同立足岗位、奉献“海西”建设结合起来,把创建工作渗透到中心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创建活动与转变机关作风、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结合起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坚持创建活动与加强机关环境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加强机关环境整治,美化环境,完善设施。
5.加强机关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干部职工培训计划,提高自学能力、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推动“平安单位”建设。
(三)第三阶段:迎接考核阶段(2011年-考核结束)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办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三年来创建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检,在自检的基础上,向上级文明委提出申报请示,并做好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全办干部职工全力以赴,以最优异的成果、最佳的精神面貌迎接考核验收。
主要任务:
1.各处室、中心对照“四优”文明处室考评标准以及本处室创建文明单位方案进行自查。
2.办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对各处室、中心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对照创建标准,查找不足,加强整改。
3.组织撰写创建工作总结,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报请示。
4.全力以赴,做好迎接上级文明委的考核验收的各项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活动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一如既往地把创建作为外办大事来抓,经常向党组汇报,争取党组在人员、经费、时间等方面的支持,为开展创建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各党支部(总支)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责任制,对新一届创建工作要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意见,解决重要问题。
(二)广泛动员,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进行动员,提高创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使创建工作从领导重视向全办干部职工行动拓展,从职能部门重视向各处室投入延伸,真正把干部职工发动起来,自觉行动。
(三)完善机制,激励先进。要认真落实精神文明工作方案,坚持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没有达到“四优”标准的处室、中心,第一责任人在机关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优秀等次,所在单位的党支部不能评为“五好”党支部,各部门责任人在年度述职报告中要做出检讨说明。办机关精神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处室、中心精神文明工作的联系、检查和督促。要继续坚持我办精神文明工作层层负责,上下联动,全办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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