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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人事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7-02-24 0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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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16年6月14日至7月18日,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一组对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外办)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11月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视整改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巡视是党之利器、国之利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办党组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牢固树立“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认真学习巡视工作精神,深刻反思巡视发现的问题。省委省直部门巡视一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办党组组织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深刻认识省委对省外办开展巡视,是对省外办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是省外办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促进外事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办党组全面诚恳接受,进行深刻自我反省。办党组认为,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所存在的问题反映出办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还存在漏洞。通过学习和反思,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加强省外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清形势,端正态度,迅速行动,把巡视整改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和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巡视反馈会后,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天明同志即主持召开办党组会议,逐条研究巡视反馈意见,严肃认真对待我办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办党组成立了省外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由办党组书记、主任王天明任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办党组成员、副巡视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综合协调工作。制定了《省外办党组关于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工方案》,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中的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我办把巡视整改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列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内容,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压力传导,层层落实责任。办党组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压力传导,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推动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党组成员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分解立项,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工作。驻财政厅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问责追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总支)书记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落实工作。通过层层学习、层层动员,将整改措施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处室(中心)、每位干部职工、每个工作环节,使全办上下都倍感整改压力和责任。各责任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剖析原因,逐条对照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持续推进,限时完成。对一些能够马上改的采取先改后完善的办法,让干部群众在较短时间内看到具体的整改成效。在巡视整改过程中,形成了办党组书记和办党组成员及责任单位各负其责、驻财政厅纪检组督促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整改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办党组认为巡视整改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创业激情的有利契机。办党组以这次巡视为动力,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抓好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办党组全面领会习总书记外交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服务中央总体外交、服务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港澳工作“三个大局”,统筹推进各项外事工作,努力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发挥更大作用,在服务国家对外总体战略和“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中作出更大贡献。

  二、全面落实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省委巡视组进驻我办以来,办党组对巡视期间指出的问题即进行自查自纠,立知立行立改。省委巡视组正式反馈后,办党组全面加强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整改。

  (一)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尚未发现)

  (二)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整改,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准确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运用《条例》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通过学习,办党组深刻认识到党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是党组研究部署重大工作的承载方式,是《条例》明确要求的。二是责成人事秘书处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即知即改,指定专人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三是从2016年8月起,办党组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从9月底起,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会前制定《省外办党组会议安排》,明确会议议题、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等事项,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认真对照有关规定,进行梳理整改。

  一是针对人事秘书处处长缺配问题进行整改,办党组已于2016年8月15日研究确定涉外安全处处长殷丽芳转岗到人事秘书处任处长,9月1日向省委组织部报批,待省委组织部批文到后正式行文任职。

  二是针对我办处级干部的考核谈话范围偏少问题进行规范,根据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制定了《省外办选拔任用干部考察谈话范围的规定》,明确处级干部考核谈话范围为分管办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本处室人员以及综合部门人员。

  三是针对干部考察材料不规范问题,对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整改,并从省委组织部拷贝回最新的干部任用考察材料模板,于2016年开始按规范撰写。

  四是针对翻译室20名干部人岗不一致问题进行专项整改,办党组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组织考核小组,对2014、2015年3名人岗不一致新录用人员进行重新考核,经考核都符合任职要求;同时,将分散在各处室工作的20名干部分期分批调回到翻译室工作,其中9名干部已于2017年1月8日调回到翻译室工作,另外11名干部将在2017年1月15日前全部调整到位。

  3.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进行整改规范。

  一是针对一些干部“三龄两历”填报有出入的问题进行梳理、审核,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发现叶孝平、李清辉两位处级干部的出生日期前后不一,经认真审核,重新认定了两人出生时间,已按组织认定的到龄日期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有关要求,举一反三,对干部档案进行清理,继续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在新进人员时从源头上审核把好档案资料鉴定关。

  二是针对有的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填报不认真、结果不符问题,进行梳理、审核,发现有9名处级干部在2014年度随机抽查、拟提任抽查中存在漏报或填报结果不符的问题,办党组对这9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补报,并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我办已结合2016年度处级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制定了《省外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重申有关申报要求,争取做到100%准确。

  三是针对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亲属子女19人在办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问题进行审查、清理,其中在编2人中,1人已退休,另1人与省外办翻译室一位正处级干部婚前双方就是单位的员工,自由恋爱结婚,非姻亲关系入编,其他人员属非在编聘用人员。办党组责成外事服务中心成立考核小组,对其余17人司岗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15名表现良好,予以继续留用,2人经考核不合格,分别于2016年7月29日和8月30日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处理。制定《省外事服务中心及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根据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外事服务中心。

  4.关于部分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不规范,有的违规兼职取酬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一是2名在职副厅级干部和1名退休副厅级干部均为在任处级干部期间兼任省翻译协会常务理事,均于2016年12月辞去兼职;办党组2016年12月30日会议研究同意13名处级干部(含3名退休干部)在翻译协会兼职。

  二是对1名退休副厅级干部违规兼职取酬3000元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其已于2016年11月将所得报酬全额退回省科技交流协会。制定《省外办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的管理办法》,明确厅、处级领导干部在有关社团兼职申请、审核、审批规定,杜绝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三)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及费用开支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一是给予2名处级相关责任人在我办外事接待宴请和礼品赠送方面存在超标准接待外宾现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修订完善了《省外办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完善接待审批内控制度,依照制度严格把关和规范各项经费的使用,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是针对省外事服务中心2013年1月0031-2#凭证,一次报销接待费10001元,接待审批单有3张,但无接待公函且未注明接待对象与接待标准问题进行整改,责令当事人退缴全部接待费10001元,已于2017年1月6日退缴到位,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向外事服务中心党总支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时任财务主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三是针对外事服务中心2013年8月0034-3#凭证,两次分别报销接待餐费2382元、364元,未注明接待对象,也未附接待审批单问题重新进行了梳理审核,责成当事人退缴这两笔接待费用合计2746元,已于2017年1月6日退缴到位,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向外事服务中心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时任财务主管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修订完善了《外事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外事服务中心内部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和外宾接待审批制度,做到接待外宾严格执行计划审批制度,内宾公务接待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规定要求,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凭据报销,坚决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

  2.关于违规购置使用和维修公车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专项整改。

  一是针对我办违规占用下属单位指标购置使用闽K00725号公车问题,我办即知即改,立即停止使用并于2016年4月将车归还外事服务中心。该车购置于2004年,超过报废年限,已于2016年8月25日上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驻办纪检组于2016年5月5日对行政处原处长段前政和分管车辆工作的行政处副调研员程凯分别进行诫勉谈话。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完善《省外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备、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

  二是针对外事服务中心2013年12月0019-2#凭证,报销闽K12351号公车维修费29297元,未附维修审批单的问题进行整改,补齐手续,将维修报告审批单附在主单账上,做到账单相符。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向外事服务中心党总支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财务部原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同时完善《外事服务中心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单车核算制度,加强公车运行维护费管理,建立车辆大额维修事前审批制度,报销车辆维修支出需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和机动车维修审批单、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实行公务用车登记、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管理,杜绝浪费和公车私用行为。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进行逐项审核审查,专项整改。

  一是针对我办发放参加2013年和2014年“9.8投洽会服务工作人员电话补贴59人次6600元问题,我办在巡视过程中边整边改,于2016年8月31日前全额收回上述款项,退缴到位。对当时主办处室友协办公室原秘书长叶孝平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向办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是针对外事服务中心2013年至2015年期间违反规定,发放在职编内人员工资总额以外补贴185.91万元问题进行专项整改,责令全部清退,扣除1人辞职无法清退41205.34元、扣除工会过节费49800元,实际清退1768128.57元。至2017年1月6日,已收回559516.60元,1月13日前剩余的1208611.97元退缴到位。对其中2013—2014年度违规在工会经费中发放降温费、过节费、水电煤气补贴94.94万元问题,扣除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闽工〔2014〕113号)允许的每人每年发放1000元节日慰问费共计49800元,原有在编人员1人辞职无法收回23270元,其余全部清退,实际清退876350元;对其中2013年—2015年在成本费用中报销通讯费、车贴广告费、从补充医疗保险科目报销医药费90.97万元问题,因原有在编人员1人辞职无法收回17935.34元,其余予以全部清退,实际清退891778.57元。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外事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卫东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其向办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外事服务中心组织办公室、财务部人员加强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中心党总支纪检委员不定期对工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办人事、行政部门按各自职能加强监督。

  4.关于资金财务管理不善,存在利益输送风险的问题,进行专题梳理、整改。

  一是关于报销手续不全、审批把关不严的问题进行梳理,针对我办2015年5月3人报销900元文体竞赛服装费的原始凭证与支出内容不符问题,责成行政处于2016年11月全额收回上述款项,退缴到位。对3名相关责任人、1名财务审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向办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加强学习培训,强化遵规守纪意识,严格审核把关,对今后参加省直赛事进行规范管理。

  针对外事服务中心2013年8月0034-3#凭证,报销赴成都开会的差旅费中,夹报一张与开会无关的哈尔滨某酒店住宿费1134元问题,责成当事人退回夹报的住宿费1134元,于2017年1月6日退款到账,责成当事人向外事服务中心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原财务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格审核把关,完善内控制度,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外事服务中心内部管理的若干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外事服务中心2013年12月0019-2#凭证,购买劳保日用品支出12080元,无购物清单和购买审批单问题,重新进行审核梳理,补齐审批手续,责成当事人向外事服务中心党总支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原财务部主要负责人没有严格审核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是关于资金收支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1)针对省外办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清理审查。对属于开支内容符合规定、资金来源不规范的89.5万元用于支付机关精神文明奖的问题,进行分析审核,理顺精神文明奖资金来源,规范开支渠道。从2014年起已不再要求下属外事服务中心上交类似款项,严格收支两条线。组织学习《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等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筑起防线。

  针对下属外事服务中心支付33.12万元用于大楼7层2014年4月至2016年3月的办公楼租金问题,因涉外工作需要由省外办与冲绳县有关部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其中一半面积使用为外事服务中心和机关干部职工文体活动用房;另一半面积作为离退休老干部活动中心,对此部分形成的租金16.56万元(50%),从机关上年度财政经费结余资金中列支,已于2017年1月10日退还外事服务中心,做到账实相符。从2016年3月起,按照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支付租金,从2016年10月开始将7层活动中心的乒乓球室、健身房、图书阅览室、多功能厅全部移交下属外事服务中心管理,并重新修订活动中心管理制度。对1名处级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强化机关依法规范资金收支,杜绝摊派、转移负担。

  针对下属外事服务中心支付84.15万元用于2014年至2015年办公楼物业管理费问题,进行清理,从办机关上年度财政经费结余资金中列支,已于2017年1月10日将84.15万元全部退还外事服务中心。从2016年起停止由下属外事服务中心支付办公楼物业管理费,2017年起,大楼物业管理费按“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由机关与外事服务中心按实际使用面积分摊。

  (2)关于费用列支不规范的问题,积极进行梳理,整改规范。

  针对2013年7月我办外事接待费中列支培训人员用餐费用3090元,未附培训通知、内容、人员签到清单等附件问题,责令经办人作清退处理,清退款3090元已于2017年1月7日退缴到位。对1名经办人、1名处级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针对2013年12月,我办无预算从项目支出中预提物业管理费160万元问题,按规范的财务处理办法,由原渠道冲回原会计科目,做到账实相符。责成行政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财会业务,提高工作水平,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不规范的账务处理。对误操作的1名处级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向办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是针对至2015年底省外办违规支付、垫付或要求下属单位支付、垫付其宿舍楼相关费用182.9万元问题进行整改,逐笔核查。

  针对省外办挂账垫付及直接支付宿舍楼水电改造等费用计41.3万元的问题,进行逐项清理。对其中7.28万元水电费予以全部清退(华林直巷8号宿舍楼水费6万元和屏西41幢宿舍楼水电管理费1.28万元,合计7.28万元),于2017年1月15日前退缴到位。对其中代垫的宿舍楼公用水电费13.5万元,根据审计确认意见,已无法收回,已向省财政厅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作资产核销处理。对其中未出售公房电梯安装费2.1万元由行政经费列支。对其中属于多年积累宿舍区危楼维修费18.42万元,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从我办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至2014年底由省建行转入的危旧房维修资金中列支。同时,启动华林直巷宿舍楼一户一表的改造工作,以后由各住户直接向供水供电部门缴纳水电费,屏西宿舍楼移交屏西管理科由其收缴相关费用。制订《省外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外事服务中心借给宿舍电梯安装款80万元的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个人部分35户出资53.15万元已到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补助款17.5万元也已到位,但仍有电梯建设安装资金缺口80万元。在80万元借款中,2010年6月、2012年6月两笔借款计50万元为逾期3年的应收款项,由下属外事服务中心按省财政厅《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闽财资〔2016〕3号)要求,报省外办审批核销;2014年5月借款30万元根据《省直单位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关于在个人出资和省有关部门补助后仍有缺口的,可以由单位自筹的规定,由办机关与外事服务中心各自筹15万资金核销。

  针对省外办和外国机构服务中心自2010年1月1开始分别支付8号楼宿舍管理费56.14万元和5.46万元的问题,经重新梳理审核,其中管理费56.14万元已于2016年12月30日清理到位,支付宿舍区门岗两位值班人员的工资5.46万元作清退处理,已由8号楼业主于2017年1月7日退缴到位。宿舍楼住户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统一向各住户收缴物业管理费用。机关办公大楼委托物业管理不再包括宿舍楼部分,单位不再支付这项费用。

  (四)群众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宗旨意识弱化,服务群众、基层和企业不够到位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开展专题整改。

  一是开展宗旨意识教育,重温党的群众路线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外事为民”理念,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克服衙门意识。

  二是改进调研方法。认真制定调研方案,提高调研针对性。深入基层、学校、企业特别是困难大、需求多、情况复杂的艰苦地方,倾听关注基层需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利用外国驻华使领馆资源,搭建交流对接平台,服务基层、企业。举办“中国福建省—非洲国家合作对接会”,37位非洲国家驻华使节、我省90家企业以及我办扶贫对口支援挂钩点周宁县企业参加,达成39个初步合作意向。帮助周宁县浦源镇官司村申请到德国小额援助10万元人民币,用于修建竹山便道,该项目已于2016年12月完工。

  四是有效利用友城合作平台,为企业“走出去”牵线搭桥,积极沟通协调,及时跟进服务我省春申集团在印尼中爪哇省三宝垄市投建渔业养殖和加工基地项目。

  2.关于责任意识不足,存在懒政怠政现象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效能建设条例,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主动因应服务对象的需求,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二是主动赴有关重点企业、高校进行走访,在因公出国(境)方面提供精准政策指导和精准服务。举办外事专办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外事专办员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的业务能力。

  三是认真梳理领事认证规程,设计出便民表格,既落实领事认证有关规定,又方便群众申办认证手续。

  (五)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管党治党不够严格的问题,高度重视,全面分析,认真梳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办党组和处室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的推荐、考核,既注重规定程序,又注意加强对干部平时教育管理,确保做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是牢固树立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继续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四是责成外事服务中心对有关规定进行再梳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基础性工作,严格审批把关,规范管理,厉行节约,勤俭办外事。

  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还不够有力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责任。

  一是驻财政厅纪检组起草了《关于建立办党组与驻财政厅纪检组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严格信访和问题线索处置、强化执纪审查及工作沟通协调等,目前正向省外办党组征求意见。

  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制定《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暂行办法》,协助省外办党组对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开展巡察,突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三是制定《关于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推进咬耳扯袖常态化。

  四是以办党组名义下发通知,对机关全体处级干部和下属中心正副主任开展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通过个人自查、大会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压力传导。

  五是加强机关纪委人员配备,增加1名军队转业干部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强化履行监督职责。

  3.关于落实“提高外事工作科学管理水平,服务国家对外关系大局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求还有差距,外事工作贡献率有待提高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外事工作,使处事工作更加契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粘合度更高,服务实效更强。

  一是针对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立足地方外事站位,加强对中央外交方针政策和中央外办、外交部等上级主管部委出台的政策措施的研究,加大下基层调查研究和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力度,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梳理和总结我办领导率团出访的成果,向省政府提出建议。下一步,组织相关业务骨干赴广东、浙江、山东、海南、江苏等省外事部门学习,借鉴其开展外事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外事工作贡献率。

  二是针对因公出国(境)管理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中央文件的解读和宣传,对企业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在限量管理方面予以放宽,根据其实际需要予以安排;对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不作限量管理,其出国指标不列入因公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对企业人员出国开展经贸合作和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在团组人数和出访天数上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在因公出国管理方面对企业人员、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教学科研人员与党政人员实施区别管理,有保有压、疏堵结合,既坚持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止各种形式的公款出国旅游、考察性出访、无实质任务出访,又满足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的合理需求。

  三是针对涉外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的问题,严格落实涉外管理措施。加强对外国人邀请、在闽国际会议审批等涉外事务的监管。完善核查制度,健全通报制度,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实行“白名单”“黑名单”制度,实施差别化管理,倒逼申请单位加强自我约束。大力开展预防性领保宣传,及时提供境外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加强与涉事(案)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沟通联系,与公、检、法、司的业务联系,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咨询服务。制订关于重申邀请外国副部级以上官员访闽的有关规定,并周知省直主要涉外部门和各设区市外侨办。举办第七期地方外事干部(平潭)巡回培训班,解读涉外管理政策,指导基层干部开展涉外管理工作。

  四是针对主动作为和勇于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发挥外事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联合菲律宾、新加坡、泰国驻厦门三家总领馆共同举办“第五届南洋文化节”,与丹麦驻沪总领馆联合举办“福建—丹麦海上风电交流对接会”,推动加拿大驻穗总领馆举办加拿大商品展、“走进加拿大”等系列交流活动,举办“美国—华南地区商务峰会”,11个省直部门以及60余家我省企事业单位出席。促成我省与印尼中爪哇省、马来西亚沙捞越州签署共建“海丝”合作备忘录。牵头举办福建-印尼经贸合作对接会、福建-沙捞越州(马来西亚)经贸合作对接会、“海丝”专题座谈会等经贸交流活动,促进我省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产能等方面合作。

  五是针对重部署、轻督查落实,工作效能和执行能力不够强的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主动作为,促进落实。加强与省直厅局和驻外使领馆的横向联系,与中央部委和各设区市的纵向联系。深化“马上就办”,强化执行力,立说立行。强化督查落实,注重围绕中央外办、外交部等上级部委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细化推进方案和举措,推进重点项目落实。紧盯绩效管理目标抓落实,完善责权利相一致的绩效考核评议体系和督查机制,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

  4.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重要领域管理存在较大缺失的问题,开展规章制度修订,加强制度执行力,健全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一是关于制度机制建设方面的问题,开展制度梳理、修订工作。

  针对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管理规范,出台了省外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外事礼品管理规定、关于采购配备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有关事项的通知,重新设计和印制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采购核定审批单、礼品领用审批单和礼品采购核定审批单,明确了国内公务接待和外宾接待宴请执行标准:国内接待宴请标准按三类会议伙食标准130元/人天;外宾接待,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不超过150元、100元、60元。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办党组深刻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责成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中心结合岗位职责和业务工作特点,重新梳理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表,并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中标识风险环节147个,明确风险点158个,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166条。

  二是关于礼品管理方面的问题,专题研究整改,规范礼品管理。

  针对采购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针对个别礼品发票只体现总额、未写明礼品单价和数量的问题,规范礼品采购、领用管理手续,礼品采购、领用按规定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对本办采购礼品,由主办处室提出申请,行政处复核,视情由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对省领导出访团组,在今后礼品采购中会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按照礼品采购规定程序办理采购事项。落实好相关各项规定,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针对选择礼品茶采购供应商无明确依据的问题,即知即改,已于2017年1月7日组织进行礼品茶采购的比选工作,按照外事接待赠送礼品的要求,邀请多家茶叶供应商提供两个种类的样品茶,聘请茶叶专家评定质量,确定我办礼品茶供应商。

  针对礼品结算环节原始票据的填写不够规范、未附采购清单、没有填写数量的问题,边整边改。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结合外事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礼品管理规定,制定礼品采购审批单、礼品出库申请审批表,由业务处室申请采购或领用,行政处审核,分管办领导审批。今后将不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认真做到数据清晰、审批程序完善。

  针对库存监管长期缺位、礼品领用票据保存不完整的问题,边整边改,逐笔核对,审核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制发礼品采购审批单,礼品出库申请审批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确保监管到位。

  针对礼品领用随意性大、领用审批单证保管不齐全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对价值2.36万元的五幅油画作为礼品领用后挂在外办办公楼11层走廊、会议室及传达室问题,已按规定对五幅油画建账立卡保管。对2013年7月15赠送价值690元的礼品给内宾问题,已责成当事人退缴,并于2017年1月6日退缴到位,同时对2名处级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财务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三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全面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闽财〔2016〕1号)文件规定,针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不完善、长期未进行资产盘点问题,已于2016年8月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办机关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产核资工作,安排了专人负责办公家具、电器设备的入账登记、废旧办公设备销账报废处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针对少收国有资产收益191.3万元问题,经重新梳理,责成外事服务中心上缴租金191.3万元,已于2017年1月10日全部上缴到位,并上缴财政国库。对1名处级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向办党组作深刻书面检查。今后按财政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将外事服务中心上交的租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国库。

  四是关于物业管理招标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组织力量调研物业管理市场,制订新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方案,委托物业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投标,2016年12月23日由福建省顺欣物业管理公司中标,中标合同价为76.5万元,较上期81.3万元减少4.8万元,同比下降5.9%

  五是针对1名退休厅级干部多占一套公用住房问题,我办已与该同志多次沟通,传达省委巡视组的要求,促其尽快退房。该同志表示积极配合整改,于今年元旦期间赶回福州,已于2017年1月11日清退完毕。

  (六)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尚未发现)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多次参加省外办党组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的会议,督促其扎实整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确保不缺项、不漏人,强化举一反三,推进建章立制。严格按照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核查巡视组移交的反映1名处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件,目前已完成了初核。信访件反映的两个问题,一个失实;一个因企业改制和人员变动无法提供详细账目清单,无法认定。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对该名处级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此信访件已了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省外办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但我们深知,巡视整改只是开了个头,破了个题,构筑清正廉洁的良好政治生态绝非朝夕之力,需要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办党组和全办干部职工结合外事工作实际,通过对一个个具体问题的深入剖析和深刻反思,寻找病因,对症下药,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精神上集中补了“钙”,干部队伍展现出新面貌,各项工作有了新举措、新进展。先后制订完善了20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长效机制,为做好外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没有休止符。我们将以此为新起点,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组的指示与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整改,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成果,强化成果运用,努力推动外事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

  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定力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切实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完善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相关机制,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驻财政厅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把党风廉洁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事,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洁建设。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制度机制建设,对已有的各项制度、形成的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修订完善。建立健全选人用人、人事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外事礼品管理使用、采购招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执行,强化对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事后评估、督查、问责和反馈机制。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继续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扎扎实实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成果。继续保留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办党组和各级党组织要始终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打消一切“过关收场、完事大吉”的心理,保持抓整改的力度,让全办党员干部始终绷紧思想这根弦,坚持不懈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和边改边犯。

  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各项工作,要主动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和要求执行到位。对工作不足的要“补课”,力度不够的要“加油”,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对后续整改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举一反三,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合并整改。办党组将把整改工作情况及成效作为今年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党支部(总支)书记履职尽责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贯彻实施意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把作风建设向广度、深度推进,下大力气转作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不断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厉行节约,简化公务接待,坚持勤俭办外事。弘扬“马上就办”“四下基层”等优良作风,积极倡导“一线工作法”,努力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

  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坚决执行“六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

  (四)注重巡视成果运用,推进外事工作再上新台阶

  继续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外事工作有机结合,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外事工作再上新台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分析把握国际形势的政治敏感性,把对国际形势的研判统一到中央的分析研判上来。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发挥好中央赋予福建的各种政策优势,找准定位,精准发力,举全系统之力服务金砖会晤,按照“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要求,在服务国家对外总体战略、服务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办党组将始终牢记、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大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把握新常态,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撸起袖子加油干,扎实推进外事工作,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853442;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9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电子邮箱:webmaster@fjfao.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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