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印度尼西亚驻广州总领馆照会告,根据《印度尼西亚出入境条例》(2020年第11号文件),自2020年1月1日以后由印尼驻外使领馆签发的签证,持证人因新冠疫情的客观原因未能在签证有效期内(90天)前往印尼,该签证仍被印尼政府视为有效签证。印尼官方宣布新冠疫情结束并解除入境限制后,该签证即自动激活使用,无需再次前往印尼驻外使领馆申办新的签证。持证人须在印尼官方宣布后的90天内进入印尼。
此外,对于有限居留许可(ITAS)或永久居留许可(ITAP)持有者,其居留许可和再入境许可在离开印尼境内时处于有效状态、但因疫情原因现已过期的,目前仍可进入印尼,在入境印尼后,前往居住地出入境办公室办理居留许可和多次入境许可的延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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