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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外事办预算说明

来源:行政处 发布时间:2013-04-0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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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要求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外办2013年度部门预算的函》(闽财指[2013] 33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63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指示与决定。

  (二)研究起草我省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统筹协调我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三)承担统筹协调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承办省级人员出访报批工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我省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我省访问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部门履行出国培训工作;了解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级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工作。

  (五)负责外国驻我省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

  (七)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外国、港澳记者采访的法规、条例,受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与港澳记者事务。

  (八)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省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省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审核在我省举办的国际会议;办理外国人来闽邀请;监管全省被授权单位签证邀请函工作。

  (九)负责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授权范围内的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的审批以及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签发和管理工作;承办需报请国务院港澳办审批的有关事项。

  (十)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监督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外事办总编制数 125人,实有人数 101 人,其中行政编制 63 人,事业编制 62人。包括 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 3 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3     福建省外事制证中心

  4     福建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三、201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省外办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一个提高、两个服务”,做强经济外事、做活公共外事、做实外事管理,进一步开创地方外事和外事管理工作新局面。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各种外事资源作用。邀请外国领导人参加 “9·8”,举办“9·8” “中国(福建)—东盟中小企业合作论坛”、“9·8”“东盟馆”。与中联部在葡萄牙联合举办“党报节”。举办外国驻华使领馆来闽经贸推介会。开展走访友城活动,发展新友城。为“双延伸”各专责小组赴港澳商谈牵线搭桥做好对接服务。办好“2013福建厦门·香港周”活动,邀请港澳大型企业来闽考察交流,组织基层社区干部赴港澳开展培训。

  二、努力建设各类服务平台。做好“9·8”“6·18”大型涉外展会的外宾邀请、接待、引介和翻译服务等工作。力争2013年全省商务旅行卡申办量比2012年增长40%以上,到2013年底累计申办量突破2200个。主动疏通出国申签渠道,努力提供因私出国签证服务,引导相关国家使领馆与外事部门开展签证代办合作。联合中新社福建分社举办“外国人在福建”系列通讯采写活动。做好《福建外事》、《境外经贸快讯》和《中国福建》对外宣传画册编印工作。

  三、突出服务经济建设重点。在建立联系渠道、入境邀请、口岸通关礼遇、礼宾接待等方面做好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服务工作。开展与东盟系列交流、我省与印尼中爪哇省结好10周年系列庆祝交流和经贸促进等活动。积极协助并直接组团,推动我省优势企业“集群式”走出去。继续通过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渠道,引进我省所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完善我省翻译人才库动态管理制度,举办英语翻译骨干培训班,安排一批外语翻译出国进修,提高翻译队伍服务经济建设能力。

  四、积极主动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在推动我与世界各国交流合作、巩固双边友好基础、配合重大涉外活动、促进周边交流、落实对外援助任务等方面,主动呼应总体外交,配合中央做好重点对外工作。

  五、广泛开展公共外事和人文交流。继续举办“五彩缤纷”系列文化交流活动,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有影响、有实效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开展第八届省“友谊奖”评选工作,培育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服务福建“软实力”建设。

  六、提高外事工作科学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把好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关,进一步规范我省各领域各层次党政干部对外交流与合作,努力实现中纪委、外交部下达的因公出国(境)总量控制任务。完善海外领事保护的预防、应急、协调和服务机制,及时更新海外安全预警信息与安全提示,健全海外领事保护网上求助系统,妥善应对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境外闽籍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严格各类涉外事项审核审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举办外事礼仪知识讲座,组织编写《礼宾业务手册》,规范我省礼宾接待。

  四、2013年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3年, 我办收入预算为 3102.12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615.12 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12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36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3102.12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982.1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10.19万元,公用支出 229.78 万元,项目支出 158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2615.12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606.40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1210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为完成各项业务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698.67 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及保障各项专项工作开展支出。

  (四)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6.1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专项业务人员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72.75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离退休费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11.3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57.10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16.5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103.47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提租补贴27.71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提租补贴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122万元。主要用外事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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