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63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指示与决定。
(二)研究起草我省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统筹协调我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三)承担统筹协调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承办省级人员出访报批工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我省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我省访问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出国培训工作;了解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级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工作。
(五)负责外国驻我省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
(七)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外国、港澳记者采访的法规、条例,受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与港澳记者事务。
(八)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省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省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审核在我省举办的国际会议;办理外国人来闽邀请;监管全省被授权单位签证邀请函工作。
(九)负责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授权范围内的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的审批以及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签发和管理工作;承办需报请国务院港澳办审批的有关事项。
(十)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监督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外事办总编制数 152人,实有人数 110 人,其中行政编制 66人,事业编制 86人。包括 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 3 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1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财政拨款 |
66 |
53 |
2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
财政拨款 |
24 |
22 |
3 |
福建省外事制证中心 |
财政拨款 |
12 |
11 |
4 |
福建省外事服务中心 |
自收自支 |
50 |
24 |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全省外事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突出提高外事贡献率,提升外事服务水平,维护外事安全和社会稳定,打造福建外事升级版,服务中央总体外交大局、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港澳工作大局。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外事资源,持续作为,进一步提高外事贡献率。
(二)站位外交大局,密切配合,进一步提升外事服务水平。
(三)加强涉外管理,规范有序,进一步维护外事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完善机制体制,强化队伍,进一步强化外事工作保障。
四、2016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我办收入预算为428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7.52万元,单位其他收入1172.23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2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289.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845.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7.53万元(其中:离退休费47.62万元),公用经费816.93万元,(其中离退休公务费5.5万元),项目支出 14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897.5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938.52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00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为完成各项业务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550.4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及保障各项专项工作开展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2.32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离退休费支出。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0.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65.76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支出。
(七)事业单位医疗30.0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124.17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九)提租补贴35.46万元。主要用于办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提租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至表6)
2016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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