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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行政处 发布时间:2017-08-29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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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7〕95 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63号),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指示与决定。

  (二)研究起草我省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统筹协调我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三)承担统筹协调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承办省级人员出访报批工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我省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我省访问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出国培训工作;了解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级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工作。

  (五)负责外国驻我省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

  (七)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外国、港澳记者采访的法规、条例,受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与港澳记者事务。

  (八)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省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省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审核在我省举办的国际会议;办理外国人来闽邀请;监管全省被授权单位签证邀请函工作。

  (九)负责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授权范围内的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的审批以及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签发和管理工作;承办需报请国务院港澳办审批的有关事项。

  (十)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监督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外事办总编制数 152人,实有人数 110 人,其中行政编制 66人,事业编制 86人。包括 9个机关行政处室及 3 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1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财政拨款

63

54

2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财政拨款

24

22

3

福建省外事制证中心

财政拨款

12

11

4

福建省外事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

50

2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央外办、中联部、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全国友协等中央部委的正确指导下,全省外事系统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外交思想为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有效服务了“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对外战略和我省“十三五”规划顺利开局。

  (一)精准发力,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成效更加突出

  1.加快推进“海丝”核心区建设。经中央批准,4月17日至23日,尤权书记率福建省代表团访问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有效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在中央外办、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的鼎力支持下,省外办牵头做好了此访的服务保障工作。成功承办中联部主办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暨国际产能合作研讨会”。落实《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编制“海丝”核心区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导意见,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参考。我省分别与印尼中爪哇省和马来西亚沙捞越州签订共建“海丝”合作备忘录,系我与“海丝”沿线国家地方政府间首次签署共建“海丝”合作备忘录。推进“突出东盟、突破东盟”专项工作,加快“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支持项目建设步伐,“第五届南洋文化节”列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2.全力配合国家外交战略。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启动并有序展开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筹备工作。同时,邀请我省巴西、南非省级友城官员来访并由省主要领导会见,为会晤营造良好氛围。全力配合外交部、财政部推进G20第三次协调人会议及财政和央行副手会各项筹备工作。6月19日—25日,会议在我省厦门成功举办,于伟国省长出席联合欢迎晚宴并致辞。落实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成果,12月,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会见非洲国家驻华使节团,并在闽举办“中国福建省—非洲国家合作对接会”。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巩固和扩大我同有关国家友好合作的社会、民意和利益基础。分别在日本长崎和美国纽约举办“中国·福建周”,省政协主席张昌平出席活动开幕式;时任副省长梁建勇率团访美开展投资贸易促进和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接待美国塔科马市林肯中学121名师生;修缮提升福州琉球馆和琉球人墓园,支持黄檗文化(隐元禅师)研究,举办“冲绳邮轮推广活动”。

  3.有序开展地方层面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大型舞剧《丝海梦寻》赴马来西亚、印尼和新加坡演出,组织“丝路帆远—中国海上丝绸之路文物精品图片展”赴荷兰、比利时展出;邀请东亚、东南亚、中东欧和美洲媒体和记者循“福建发现之旅”采访线路前来采访,扩大中华和福建文化国际影响力,受到外交部和文化部充分肯定。主动服务“9·8”“5·18”“农博会”“渔博会”和“6·18”等涉外经贸活动,组织16家我省企业参加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和同期举办的产业合作展等国际性展会,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波兰、秘鲁、匈牙利、阿联酋、乌克兰、南非等国驻广州或上海总领馆协作开展活动,助力企业对外交流,扩大我与相关国家合作。同时,不断发挥外事职能,支持卫生、教育、环保、科技、旅游、人才、青年等各领域对外开展交流合作。

  4.稳步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落实我省与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省协同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支持企业赴“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组织我省优势产业赴利比里亚、纳米比亚和毛里求斯等非洲国家开展渔业、农业项目合作,达成7项合作项目意向,协议金额达70亿元;组织推动我省机电进出口企业赴哈萨克斯坦、渔业企业赴古巴和墨西哥、冷鲜进出口企业赴西班牙、药业和远洋渔业企业赴坦桑尼亚和肯尼亚等地访问洽谈,对接合作项目。

  5.积极推动国际友城工作。全省今年新增友城4对,已与36个国家建立89对国际友城关系(其中省级23对)。举办“福建省友城对接座谈会”,12个国家41名官员应邀出席。基层单位结好取得实质性进展,我省武夷山风景名胜区与位于美国俄勒冈州的火山口湖国家公园正式签署建立友好关系协议书;开展“百校结好”活动,已与39所境外学校结好。积极扩大友好交流渠道,省友协和省国际友好联络会与美国纽约州议会和美国福建公所、世界闽侨文化交流联合会及其日本分会,分别签署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备忘录。利用我省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州结好35周年、与比利时列日省结好30周年、与巴西塞阿腊州结好15周年等结好周年庆契机,通过协助塔州政府在我省举办“塔斯马尼亚州周”系列活动、在比利时列日省举办“中国·福建周”系列活动、与巴西塞阿腊州高层互访等形式,开展实质性交流,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我省与比利时列日省的友好省交流工作得到国家副主席李源朝充分肯定。

  6.持续深化闽港闽澳合作交流。做好于伟国省长与港澳特区特首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期间会晤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前特首何厚铧,香港政府高级官员,香港电影界代表团等港澳团组访闽活动安排,接待工作务实安全圆满。推动闽港合作会议第二次会议、闽澳合作会议第一次会议顺利举行,闽港闽澳政府间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闽港闽澳各领域合作全面推进。统筹协调闽港澳青少年交流工作,首届“海丝情·中国梦”港澳青年精英故乡行活动在泉州举办,港澳青年学生来闽交流活动有序展开。联合港澳特区政府举办经贸文化活动20多场次,组织137人大型展演团队赴港参加“赏心乐食”美食文化节,有效宣传和展示了八闽风味美食和特色文化。联合香港贸易发展局等机构在闽举办“透过香港走向国际”香港服务业研讨会,分别在福州、漳州举办创新创业合作论坛和企业上市融资研讨会,助推我省企业更好地利用香港平台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组织5批86名基层工作人员赴港参加各类培训。

  7.扎实开展党际交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率中共友好代表团访问老挝和越南,推动友好省关系建立和拓展交流合作。配合中联部开展外国政党干部培训工作,我省积极参与党际交往工作的做法得到中联部肯定和推广。加强与柬埔寨人民党友好交往,推动闽柬青年各领域交流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漳州市与柬埔寨菩萨省签署了中柬两国地方层面首份《青年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

  8.积极优化“走出去”和“引进来”软环境。19个欧盟成员国获准在福州市开设签证申请中心,福州市成为全国获准开设签证申请中心最多的城市之一。制发《关于规范省级党政群机构名称、职务英译文及英文名片制作的意见》,提升对外开放良好形象。积极推动领事认证电子签名和防伪二维码工程,打造为民服务“暖心工程”。全年办理领事认证42,932份,有效服务我公民赴外商务、留学、旅游、移民。持续推进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服务工作,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人员申办商务旅行卡,并为企业领卡用卡提供便利。全年已累计办卡4624人次。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及居留手续便利,做好引进服务工作。举办首次“外国专家季谈会”活动,组织外国友人“我眼中的海丝核心区”摄影展、外国专家参观自贸区建设等活动,调动外国专家参与建设新福建的积极性。

  (二)强化担当,涉外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1.持续推进我省因公出国(境)规范化管理。贯彻中央要求,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因公出国团组的审核把关,对无实质性内容出访、考察性出访、超计划出访、超预算出访等予以坚决制止,对出国培训规模予以切实压缩,对双跨团组予以严格控制,切实保证我省因公出国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2.切实维护我海外利益安全。建立省市县境外人员和机构安全保护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制定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有效维护境外闽籍人员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外交部充分肯定我省工作。积极开展预防性领事保护工作,深入高校、社区宣传领事保护知识,发放领事保护工作宣传品近万册,并在省外办门户网站上及时更新、发布海外安全提醒;积极开展领事保护案件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涉外案事件舆论引导及对外交涉处理工作。

  3.强化涉外事务监管。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共同出台《关于邀请外国驻闽领事官员旁听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福建省委员会全体会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旁听我省“两会”。落实《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闽活动管理工作。严格外国人入境审批把关,建立外国人来闽邀请工作核查机制,有效遏制“三非”问题频发现象。健全完善外国驻华使领馆、涉外案件、外国媒体和记者等涉外工作机制,突出抓好处置能力和流程规范化建设。全年涉外案(事)件处置率达100%。

  (三)夯实基础,外事工作保障更加有力。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高对“党管外事”重要性的认识,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对外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外事部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思想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组织开展巡回培训,外事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和厦门市、泉州市分获“国际友好城市交流合作奖”,福州市获“国际友好城市特别贡献奖”。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省外办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915.72万元,本年收入5134.45 万元,本年支出 4468.1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673.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08.11万元。

  (一)2016年本年收入5134.4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617.23万元增加517.22万元,增长11.20%,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3198.0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 0 万元。

  3. 经营收入 1412.91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

  5. 附属单位缴款 460.33 万元。

  6. 其他收入 63.13 万元。

  (二)2016年本年支出 4468.1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4575.15万元增加107.02万元,增长2.34%,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2163.64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1618.02 万元,公用支出 545.62 万元。

  2. 项目支出 1063.21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4. 经营支出 1241.27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3106.93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3508.57万元减少401.63万元,减少11.45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914.2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863.80万元增加50.48 万元,增长5.84 %。主要原因是工改调标,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96.31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万元1252.55减少456.24 万元,减少36.42%。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出国人员次数及车改后减少15台车辆运行费用。

  (三)事业运行639.83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405.30增加234.53万元,增加57.87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四)出国留学教育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24万元减少12 万元,下降50 %。主要原因是外派留学生减少两名。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3.5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242.59万元减少179万元,减少73.79 %。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移至省社保局发放。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1.29万元。较2015年决算13.58万元数减少12.29万元,减少90.50 %。主要原因是减少退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移至省社保局发放。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4.20万元,该经费是新增费用,主要是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八)行政单位医疗91.02万元。较2015年决万元算数77.76增加13.26万元,增长17.0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九)事业单位医疗30.0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34.82万元减少4.75万元,减少13.64 %。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十)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30万元,2015年没有开支。

  (十一)住房公积金136.3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29.28增加7.05万元,增长5.45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十)提租补贴33.0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31.51万元减少1.52万元,减少4.82 %。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十一)其他支出1466.1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1481.81万元减少15.64 万元,下降1.06%。主要原因是减少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 万元。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551.20万元,同比下降 26.2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379.06万元,主要用于“一带一路”点对点国家及省领导出访任务。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6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4个,全年因公出国(境)费累计106人次,与上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下降 18.90%,主要是减少出访团组及人数。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19万元。其中: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57.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养、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时分别下降42.44%,主要是:车改减少车辆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114.95万元。主要用于外宾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国内外宾111批次、接待总人数1025人。与上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35.46%,主要是: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5.62万元,比2015年增长54.61%,主要是:2016年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增加。

  2017年8月18日 

  附件: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表1至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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