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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31 10:51 信息来源:行政处 点击数: 字号:【】 【】 【
  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批复省外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闽财决2018303 号)的要求,现将我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63号),我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指示与决定。

  (二)研究起草我省外事工作、港澳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统筹协调我省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三)承担统筹协调全省因公出国(境)工作;承办省级人员出访报批工作;在中央授权范围内,审批或审核我省因公派遣团(组)出国和邀请外国人来我省访问的有关事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出国培训工作;了解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四)负责组织接待来我省访问的重要外宾及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省级领导的外事活动;统筹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工作。

  (五)负责外国驻我省领事机构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统筹安排和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对外民间交往,管理我省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

  (七)按照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外国、港澳记者采访的法规、条例,受委托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与港澳记者事务。

  (八)牵头处置境外涉及我省的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省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审核在我省举办的国际会议;办理外国人来闽邀请;监管全省被授权单位签证邀请函工作。

  (九)负责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授权范围内的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的审批以及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签发和管理工作;承办需报请国务院港澳办审批的有关事项。

  (十)配合和协助党委宣传部门和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省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监督违反对外方针、政策、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省外事办总编制数 146人,实有人数 112 人,其中行政编制 64人,事业编制 82人。包括 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 3 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1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财政拨款

  64

  57

 2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财政拨款

  24

  22

 3

福建省外事制证中心

财政拨款

  12

  10

 4

福建省外事服务中心

自收自支

  46

  23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全省外事系统突出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经济发展主旋律,着力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领导,努力提升对外交往实效,规范外事管理秩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外事工作迈上新台阶,呈现出“四优四新”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优化体制机制,党管外事工作迈入新境界

  学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外事工作实践。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思想,深刻领会外交顶层设计内涵,提高境界,提升站位。时任省委书记尤权同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和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外事工作。于伟国同志等省领导经常会见重要外宾、党宾,带动全省形成外事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用好深改契机推进外事工作体制创新。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第32次会议精神,研究提出了党管外事的总要求、加强对外事工作领导的具体要求以及推进党委外办实体化建设等工作要求的贯彻措施,得到省委常委会议的充分肯定。经中央编办研究同意,决定在省外办加挂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进一步增强了省外办的统筹协调力度。

  编好外事工作五年规划统筹推进全省外事工作。汇聚全省外事系统智慧,组织编制全省外事工作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二)优化对外交往,服务总体外交和福建发展展示新作为

  服务国家重大外交议程。举全省外事系统之力,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最佳效果”为目标,凝心聚力,忠诚奉献,主动作为,精准服务,圆满完成金砖会晤礼宾、翻译服务保障、应急保障以及涉外安保任务。金砖会晤期间,协调组织5000多人参与9个政要团组礼宾服务保障工作,为习近平主席同7位外方领导人举行双边会谈、各国领导人进行16场双边会谈提供了优质的礼宾保障服务。协调落实99批次外方代表团及我驻外大使乘专机、民航客机抵离厦门。审核、翻译近80万字的外宣文稿。习近平主席在会晤期间多次深情盛赞福建、厦门,把福建、厦门推向了世界舞台的“风口”,福建省、厦门市,也因这场会晤,相约世界,展示风采,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赢得了世界赞誉。

  同时,圆满完成金砖会晤配套活动服务保障任务。承担了金砖国家政党、智库和民间社会组织论坛外宾接待任务,为开闭幕式、全体会议等13场会议约2800人次提供7个语种的同传翻译设备。选派业务骨干指导金砖国家治国理政研讨会礼宾工作。牵头开展以“坚定信心,共谋发展”为主题的金砖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题采访报道,制播4个系列报道、50多个新闻专题。举办印度与中国雕塑艺术大展、中国—印度贸易投资旅游推介会、中印雕塑艺术与海上丝绸之路座谈会等活动。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聚焦“海丝”。做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总理、越南国家主席、埃塞俄比亚联邦总理访闽服务保障工作,配合中央“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精心做好新加坡总理访闽礼宾翻译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小岛屿国家海洋部长圆桌会议有关外事服务保障工作。邀请印尼、越南、新加坡、印度、斯里兰卡、南非等国驻华大使来闽考察“海丝”合作。组织合作项目申报中国—印尼海上合作基金项目。主动服务“5·18”“6·18”等涉外经贸活动,开设“海丝”专馆,助力我省对外交流。组织泰国孔敬府、阿根廷米西奥内斯省、巴西塞阿腊州、日本冲绳和长崎等友城组团参加厦洽会,举办经贸推介会。

  突出党际交往。加强党的执政理念、执政实践的宣传推介。统筹安排9位省级领导率团出访,讲好福建故事。与中联部联合举办“中国共产党的故事—绿色发展”专题宣介会,300多名外宾与会。举办缅甸、老挝、印度等干部培训班,培训近百名外国政党干部。接待外国政党干部培训团组16238人次访闽。组织外国政党干部观摩连江县、沙县县委常委会议。

  做活欧美日。拓展与加拿大贸易、文化、教育合作,推动福州新区与美国宾州的友好交流与互利合作,在比利时举办第二届“中国村”(福建周)活动,促成福州大学与列日大学、泉州信息学院与列日应用技术大学互派人员交流、联合办学,推进与德国莱法州教育、环保、循环经济方面的务实合作。推动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福州分行扩大与我省金融合作,推进“美丽乡村”干部赴日研修项目实施,办好与长崎县结好35周年、与冲绳县结好20周年庆祝系列活动,举办中日黄檗文化交流大会,推动我省大学生赴日交流访问。

  服务新福建发展大局。优化平台。扩大友城交流平台。新增9对国际友城(其中省级3对),举办国际友城联络员研修班,促成我省分别与越南广宁省、俄罗斯卡累利阿共和国建立友城关系,促成我省友城阿根廷米西奥内斯省在榕设立办事处、省商务厅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柬埔寨金边设立经贸联络处。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赴海外开展经贸、旅游、国际产能合作;在缅甸、菲律宾、比利时、美国、加拿大等国举办“中国·福建周”,开展经贸合作推介对接,会同阿联酋、英国、阿根廷、美国、泰国、新加坡等国总领馆,开展投资推介活动,举办“中国(福建)—荷兰海上风电研讨会”“福州纽约直航、商机无限”研讨会、“挪威—中国(福建)环保技术研讨会”“希腊时光”摄影展、“阿根廷品酒会”,推动省交通运输集团与新加坡PSA国际港务集团签署合作备忘录,促成福州港务集团与丹麦埃斯比约港达成合作共识。加强闽港闽澳合作平台建设。闽港澳高层会晤、互访频繁;携手澳门推进与葡语国家交流合作,在佛得角、葡萄牙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与葡语国家企业家经贸洽谈会等系列投资推介活动,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签订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举办“创新升级·香港论坛”大型经贸推介活动、“缤纷香港”大型图片展和闽港酒业论坛、“活力澳门推广周”活动,推动我省企业利用港澳平台走向国际;3800名港澳青少年来闽交流,增进了对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的了解。

  优化形象。组织金砖国家驻华媒体团、东南亚国家主流媒体团等17国媒体124人次访闽,集中采访“金砖”“海丝”、国际产能合作等主题,展示福建良好形象。编辑印刷5个不同语种《福建指南》、校译《你好,福建》丛书、“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宣传片、涉外参观点宣介材料、福州地铁1号线和市区主要参观点公共标识标语,营造良好的国际语言形象。支持鼓浪屿成功申遗、晋江成功申办2020年世界中学生运动会,进一步提升我省的国际知名度。推进民间外交,协调福建省菌草开发工程协会赴联合国推介菌草项目、厦门蓝天救援队赴斯里兰卡参与抗洪救灾。

  优化环境。出台福建省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管理办法,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启用领事认证电子签名和防伪二维码技术,持续打造领事认证服务“暖心工程”,办理领事认证4.4万份。发挥外事资源优势,促成中葡电子商务商会、新大陆科技集团澳门万博科技公司与周宁县、建宁县签订跨境电商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周宁、建宁县走向世界、扩大开放。

  (三)优化涉外管理,外事工作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

  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与服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支持“一带一路”战略、开展国际产能和经贸合作、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推动周边外交的团组“走出去”,广泛参与国际交流合作。

  加强境外安保。健全完善境外安全保障管理机制,开展预防性领事保护知识宣传,推动“走出去”重点企业设立安全总监,开展重点企业海外项目安保巡查,稳妥处置海外涉闽突发案(事)件67起。被外交部授予“领事保护工作优秀奖”。

  (四)优化队伍建设,外事工作面貌呈现新气象

  重学习提素质。坚持以理论武装统领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外交思想内涵,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把理论武装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思想源泉和行动力量,激发全体干部职工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激情,以高度的自觉推进外事工作。

  讲奉献善担当。全办上下立足岗位,尽心履职,兢兢业业,涌现出一批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优秀干部,共同推进外事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展示了外事人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别是长达11个月的金砖会晤筹备和服务保障工作,同志们挥洒汗水,不计得失,忠诚、奉献、担当的精神展现得淋漓尽致,干部队伍的视野得到拓展,民族自豪感、职业荣誉感、岗位责任感得到升华,团队意识、作战能力得到增强。

  严管理促勤政。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省级文明单位创建、“马上就办”,外事干部作风更实了,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氛围更浓了。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省外办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853.22万元,本年收入6640.89 万元,本年支出6008.3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结余分配 1024.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1.60万元

  (一)2017年收入6,640.8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06.44万元,增长22.6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87.9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3,274.02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09.17万元。

  6.其他收入69.75万元。

  (二)2017年支出6,008.3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540.25万元,增长25.6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897.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31.16万元,公用支出266.72万元。

  2.项目支出1,583.1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2,527.38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80.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74.05万元,增长10.7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886.7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7.53 万元,减少3.10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机关运行成本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37.20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740.89 万元,增加48.20%。主要原因是增加接待、出国人员次数和工本费及代办成本性支出费用。

  (三)事业运行589.62 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0.19万元,减少8.51 %。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运行成本经费。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3.0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减少0.08 %。主要原因是减少离休人员工资。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1.40万元。2016年决算增加0.11万元,增加7.86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02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137.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补缴201410月至20166月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八)行政单位医疗62.87万元。2016年决算减少28.15万元,减少44.77%。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九)事业单位医疗29.37万元。2016年决算减少0.70万元,减少2.38 %。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十)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17.92万元,较2016年决算减少12.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开支。

  (十一)住房公积金112.23万元。2016年决算减少24.10万元,减少21.47 %。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

  (十)提租补贴35.53万元。2016年决算增加2.50万元,增加0.07 %。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十一)其他支出28万元。2016年决算减少77 万元,减少73.33%。主要原因是减少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7.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31.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45万元,同比下降48.7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19.57万元,主要用于“一带一路”点对点国家及省领导出访任务。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18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2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78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72.63%,主要是:减少因公出国(境)专项支出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15.48%,主要是:减少车辆用车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147.42万元。主要用于外宾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104批次、接待总人数2019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2.03%,主要是:2017年我办加大“海丝”项目、“一带一路”沿海国家合作等全方位拓展及金砖国家和闽港闽澳合作持续深化,因此外事接待量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7.48%,主要是: 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同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我办项目绩效自评在官网中已公开(网址www.fjfao.gov.cn)。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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