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委托,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省外事办电子护照项目二期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AG2014100
2、项目名称:省外事办电子护照项目二期设备
3、招标内容及要求:电子护照项目二期设备1批,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965000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14年11月28日17:00止。投标人先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上注册入库(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同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fjgpc.cn)注册成会员,通过会员账号进入中心网站,从采购公告页面“购买文件”端口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未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保证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日上午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否则不予确认。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将以指定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经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文件第二章第12条规定处理。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8、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及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fjgpc.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8日 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8日 9:00 (北京时间),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97号省外事办 邮编:350000
联系人:卢玲莉
联系电话:0591-87856371、15980112118
集中采购机构: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层 邮编:35000
交易受理部联系人:肖永华
联系电话:0591-87819300
交易监督部联系人:肖勇
联系电话:0591-87767795
注册报名及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87819286
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117130100100001915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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