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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居住地不在福州,拟办理户口公证的荷兰双认证,是当地公证处发函将公证书邮寄给你们,还是要本人携带去贵办办理?如果通过邮寄材料办理,缴费怎么交?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2-10-30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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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由公证处或个人送件都可办理。费用请咨询0591-87815074,87829733,8784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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