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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赞比亚签证[2009年5月19日]

事项名称: 申办赞比亚签证[2009年5月19日]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
强制措施:
处罚类别:
裁量规则:
征收标准:
事项收费:

一、文件依据:1、国家发展计划委(计价格【1999】466号), 2.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32号), 3. 省外事服务中心闽外服字【2015】006号。二、经营服务性收费类:1、签证代办费:350元/证/国,  2、签证代办加急费:40元/证/国,  3、填表费:20元/页,  三、代收款项类1、各国签证费:详见(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2、签证往返邮寄费:20元/人 。 

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申请条件: 因公出国人员
办理材料: 据赞比亚驻华使馆告,赞已在华实施电子签证。申请人可通过赞移民局网站(www.zambiaimmigration.gov.zm)取得签证批准信后,在赞驻华使馆或口岸获发签证。首站赴赞比亚、持赞签证批准信出境的因公出国人员需持我办开具的出境证明出境。
同时,团组也可直接向赞驻华使馆申请贴纸签证,申请材料如下:
1、邀请函。
2、出访人员所在单位英文派遣函。
3、英文机票订单。
4、照会翻译件。
5、护照复印件。
6、签证表格:一表二照。 
签证情况: 1、赞方发给持外交、公务护照者6个月有效的多次入境签证,发给持因公普通护照者3个月有效的一次入境签证。
2、凡经赞前往第三国者,均须申办过境签证,签证停留期一般根据申请人的实际需要确定。
3、持赞移民局签发的工作、个体户、学习、入境、暂居、长居等许可证入境赞前无需再申请签证。
4、非赞方政府部门邀请的一般经贸人员的申请需报回国内返签。                 
办理时间: 签证申请寄出时间与办理护照同步。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责任部门:
办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8楼出国管理处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87836418 87846742
监督电话: 87857414 网上投诉:http://wb.fujian.gov.cn/hdjl/wbxx/wyxx/mail.htm
受理形式:
数量限制:
联系人: 签证岗位 填表岗位
事项名称: 申办赞比亚签证[2009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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