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申办保加利亚签证[2009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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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 |
强制措施: | |
处罚类别: | |
裁量规则: | |
征收标准: | |
事项收费: | 一、文件依据:1、国家发展计划委(计价格【1999】466号), 2.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32号), 3. 省外事服务中心闽外服字【2015】006号。二、经营服务性收费类:1、签证代办费:350元/证/国, 2、签证代办加急费:40元/证/国, 3、填表费:20元/页, 三、代收款项类1、各国签证费:详见(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2、签证往返邮寄费:20元/人 。 |
申请条件: | 因公出国人员 |
办理材料: | 根据协议,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需办签证。 1、需有保加利亚内政部的入境批文(如参加国际性的学术会议,则无需批文,凭邀请函申办签证即可)。 5、全程机票订单 6、在保加利亚酒店订单(领馆强调在订单上要体现有酒店名字、地址、联系电话以及申请人的姓名) |
签证情况: | 1、工作时间为每周二及周四10:00-12:00;签证周期为:短期签证至少5个工作日,长期签证至少1个月。 2、过境签证停留签证签发给由一个国家经过保加利亚共和国前往另一个国家并在24小时内离开保加利亚的外国公民。 3、根据保加利亚单方政策,持有多次入境申根签证,且签证上停留时间覆盖在保加利亚停留时间的,可免签入境保加利亚。 |
办理时间: | 签证申请寄出时间与办理护照同步。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
责任部门: | |
办理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8楼出国管理处 |
办公时间: | |
联系电话: | 87836418 87846742 |
监督电话: | 87857414 |
受理形式: | |
数量限制: | |
联系人: | 签证岗位 填表岗位 |
事项名称: | 申办保加利亚签证[2009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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