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信息 > 因公出国 > 申办外国签证 > 欧洲

申办芬兰签证[2012年5月22日]

事项名称: 申办芬兰签证[2012年5月22日]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
强制措施:
处罚类别:
裁量规则:
征收标准:
事项收费:

一、文件依据:1、国家发展计划委(计价格【1999】466号), 2.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32号), 3. 省外事服务中心闽外服字【2015】006号。二、经营服务性收费类:1、签证代办费:350元/证/国,  2、签证代办加急费:40元/证/国,  3、填表费:20元/页,  三、代收款项类1、各国签证费:详见(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2、签证往返邮寄费:20元/人 。 

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申请条件: 因公出国人员
办理材料: 外交护照持有人每180天可免签停留90天。
申请人需前往芬兰驻北京大使馆留取个人生物信息。该国签证由外交部统办。我办先行向外交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后,再与使馆预约时间。团组在预约的时间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前往使馆留取生物信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南楼26层。
1、邀请函原件及详细日程安排(需两份复印件,其中一份提供给芬兰使馆,一份提供给外交部)。 
2、中国机构或公司出具的英文派遣函及费用证明,要有单位负责人的打印职务(英文)及姓名(中、英文),并由该负责人亲笔中文签名。 
3、经确认的全程机票订单。 
4、全程的酒店订单。 
5、境外旅行医疗保险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需出示涵盖医疗和紧急转移的保险,其保额要求在申根国家区域内达到30000欧元,保险期限包括全程,保险日应至离开申根区域后的第二天(即返回非申根区域的当天)。
6、出访人员公司营业执照。 
7、机票复印件(可取签证时后补)。 
8、团组填表时须递交三张彩照。 (1)6个月内的白底彩照二张,尺寸为宽36mm X 长47mm,面部尺寸约为长32mm-36mm 。(2)数码照片、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翻拍照及一次性快照均不予受理。(3)允许使用佩戴眼镜的照片,但眼睛须清晰可见。眼镜片必须是无色的,眼镜面不能有反光。(4)头要面向镜头,肩膀和面部在同意水平面,与镜头成直角。照片应从前面直拍,不应从侧面、高处或低处拍。(5)要拍到整个脸部,饰物或头发不应遮住脸部,特别是眼睛要完全显示。照片不允许经过加工处理。(6)表情要自然,嘴不应该张开。眼睛应全睁而不是半眯,眼睛要直视镜头。(7)照片背景必须是同一颜色,没有其他人或物体在背景内。背景颜色必须是浅色(白色或浅灰色),颜色自然。面部轮廓必须突出,与背景区分鲜明。(8)照片光线必须平均,脸部和背景没有阴影。(9)不能用广角镜。(10)照片应以高质量照片纸打印,照片应映象鲜明。(11)照片不应过亮或阴暗,必须干净,无刮痕、污点或褶皱。
9、芬兰签证申请材料表。 
签证情况: 1、芬兰签证由外交部统办,在北京大使馆申请签证,需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外交部递送签证材料。
2、持联程机票,24小时不出机场免办签证,否则应办过境签证,芬方一般发给允许停留3天的过境签证。
3、如出访人同时还需申请其它非申根国家的签证,但先赴申根国家再从非申根国家回中国,芬兰使馆要求先办妥非申根国家签证后,方可申请芬兰申根签证。
办理时间: 签证申请寄出时间与办理护照同步。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责任部门:
办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8楼出国管理处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87836418 87846742
监督电话: 87857414
受理形式:
数量限制:
联系人: 签证岗位 填表岗位
事项名称: 申办芬兰签证[2012年5月22日]
表格下载:
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