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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捷克共和国签证[2019年08月09日]

事项名称: 申办捷克共和国签证[2019年08月09日]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
强制措施:
处罚类别:
裁量规则:
征收标准:
事项收费:

一、文件依据:1、国家发展计划委(计价格【1999】466号), 2.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32号), 3. 省外事服务中心闽外服字【2015】006号。二、经营服务性收费类:1、签证代办费:350元/证/国,  2、签证代办加急费:40元/证/国,  3、填表费:20元/页,  三、代收款项类1、各国签证费:详见(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2、签证往返邮寄费:20元/人 。 

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申请条件: 因公出国人员
办理材料: 外交护照持有人每180天可免签停留90天。
申请人需前往捷克驻华大使馆采集申根签证指纹。需由我办提前预约,捷克驻华使馆每周一、二、三、四上午8:30-9:00接件,同日下午14:00采集指纹。地址:捷克使馆的签证处位于北京市秀水北街和建华路交叉路口的西南角。
1、邀请函原件
2、保险复印件
3、英文派遣函,需写明费用承担责任
4、机票英文订单
5、酒店英文订单
6、申请人3个月银行流水单
7、护照资料页及护照上申根国签证页的复印件
8、一表一照
签证情况: 1、在采集指纹后至少需5个工作日时间出签。
2、凡经捷克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须先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签证),提供前往目的国的机票、火车票或巴士票原件及复印件,在捷期间的资金证明。捷方发给1个月有效的过境签证。
办理时间: 签证申请寄出时间与办理护照同步。
承诺期限:
受理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责任部门:
办理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8楼出国管理处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87836418 87846742
监督电话: 87857414
受理形式:
数量限制:
联系人: 签证岗位 填表岗位
事项名称: 申办捷克共和国签证[2019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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