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申办匈牙利签证[2019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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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 |
强制措施: | |
处罚类别: | |
裁量规则: | |
征收标准: | |
事项收费: | 一、文件依据:1、国家发展计划委(计价格【1999】466号), 2.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32号), 3. 省外事服务中心闽外服字【2015】006号。二、经营服务性收费类:1、签证代办费:350元/证/国, 2、签证代办加急费:40元/证/国, 3、填表费:20元/页, 三、代收款项类1、各国签证费:详见(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2、签证往返邮寄费:20元/人 。 |
申请条件: | 因公出国人员 |
办理材料: | 据协议,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停留30天以内免办签证,持因公普通护照者需申办签证。 申请人需前往匈牙利驻北京大使馆留取个人生物信息。团组成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与我办送签员一同前往使馆,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留取个人生物信息。需提前与使馆预约送件时间。地址:北京市三里屯东直门外大街10号。 请按以下1-11项顺序整理好送签材料,所有材料均为A4纸大小,单面打印(邀请函也须单面打印)。全套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 1、境外保险单 2、旅行行程单(中英文各一份) 3、英文全程机票订单 4、英文酒店订单 5、邀请函原件 6、出访人员所在单位英文派遣函 7、英文在职证明(中英文各一份) 8、出访人员所在公司营业执照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申请人近三个月银行流水单原件 10、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护照复印件, 包括资料页、签证页以及所有盖有印章在页面 签证申请表填写材料: 1、团组填表时须递交半年内的二张尺寸为宽35mm X 长45mm白底彩照 |
签证情况: | 1、匈牙利于2007年12月21日成为申根国家,匈与第三国签订的有关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的双边免签协议仍然有效。但上述人员前往其他申根国家(包括经其它申根国转机往返匈牙利)仍需办理签证,双方签订了相关免签协议的除外; 2、经匈牙利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48小时,可免办签证。否则,应申办过境签证。匈方一般发给允许停留2天的过境签证。申办过境签证应提供目的国签证及目的国邀请函;酒店订单;往返机票行程单。 3、匈牙利驻华大使馆不为外交及公务护照持有人颁发短期申根签证。前往匈牙利和其它申根国的,如在匈牙利停留时间最长,亦需向其它申根国申请签证。 4、匈牙利驻华大使馆每周五及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对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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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签证申请寄出时间与办理护照同步。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
责任部门: | |
办理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8楼出国管理处 |
办公时间: | |
联系电话: | 87836418 87846742 |
监督电话: | 87857414 网上投诉:http://wb.fujian.gov.cn/hdjl/wbxx/wyxx/mail.htm |
受理形式: | |
数量限制: | |
联系人: | 签证岗位 填表岗位 |
事项名称: | 申办匈牙利签证[2019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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