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申办吉尔吉斯斯坦签证[201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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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管理服务 |
设定依据: |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 |
强制措施: | |
处罚类别: | |
裁量规则: | |
征收标准: | |
事项收费: | 一、文件依据:1、国家发展计划委(计价格【1999】466号), 2.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32号), 3. 省外事服务中心闽外服字【2015】006号。二、经营服务性收费类:1、签证代办费:350元/证/国, 2、签证代办加急费:40元/证/国, 3、填表费:20元/页, 三、代收款项类1、各国签证费:详见(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2、签证往返邮寄费:20元/人 。 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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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因公出国人员 |
办理材料: | 外交及公务护照持有人免签,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需办签证,由外交部统办。 1、由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批准的签证邀请函(需护照号);申请吉尔吉斯斯坦签证团组必须在得到吉方返签号后再送签,否则使馆将不予受理。 |
签证情况: | 1、外交部统办,至少需提前两周申请签证。 2、自2016年11月4日起,所有外国公民在吉停留如超过5个工作日,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册登记,不超过5个工作日则无须办理。根据吉方规定,持因私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须前往其居留所在地的吉国家注册局分支机构办理;持外交和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则凭中国驻吉使馆照会到吉外交部领事司办理。吉方办理注册登记时收取120索姆(约合12元人民币),外交、公务护照免费。逾期未办理登记者将被处以10000索姆(约合1000元人民币)的行政罚款。 |
办理时间: | 签证申请寄出时间与办理护照同步。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
责任部门: | |
办理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8楼出国管理处 |
办公时间: | |
联系电话: | 87836418 87846742 |
监督电话: | 87857414 网上投诉:http://wb.fujian.gov.cn/hdjl/wbxx/wyxx/mail.htm |
受理形式: | |
数量限制: | |
联系人: | 签证岗位 填表岗位 |
事项名称: | 申办吉尔吉斯斯坦签证[201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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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 |
样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