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申办大韩民国签证[2019年06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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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管理服务 |
设定依据: |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 |
处罚类别: | |
事项收费: | 一、文件依据:1、国家发展计划委(计价格【1999】466号), 2.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2732号), 3. 省外事服务中心闽外服字【2015】006号。二、经营服务性收费类:1、签证代办费:350元/证/国, 2、签证代办加急费:40元/证/国, 3、填表费:20元/页, 三、代收款项类1、各国签证费:详见(主要国家签证费一览表), 2、签证往返邮寄费:20元/人 。 |
申请条件: | 因公出国人员 |
办理材料: | 自2014年12月25日起,外交和公务护照持有人免办签证,公务普通护照持有人仍需申办签证。 2、参加会议或其它活动的,邀请函上需写明具体到日期的详细行程;并需提供邀请方出具的与会议、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或介绍材料。 6、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如非我省户籍人员,需提供至少有3个月有效期的居住证原件一并送签。如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由居住证颁发机关盖章说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 |
签证情况: | 1、至少需提前4个工作日申请签证。 5、若持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新西兰的入境签证并有联程机票,停留不超过30天者免办签证; 此外,大韩民国政府从2005年6月30日起对欧洲30个国家实行免签入境政策: 欧洲30个国家为:希腊、荷兰、挪威、丹麦、德国、卢森堡、比利时、瑞典、西班牙、冰岛、奥地利、意大利、葡萄牙、法国、芬兰、拉脱维亚、罗马尼亚、立陶宛、列支敦士登、马耳他、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尔兰、英国、捷克,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 |
办理时间: | 签证申请寄出时间与办理护照同步。 |
承诺期限: | |
受理部门: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国管理处 |
责任部门: | |
办理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97号外事大楼8楼出国管理处 |
办公时间: | |
联系电话: | 87836418 87846742 |
监督电话: | 87857414 网上投诉:http://wb.fujian.gov.cn/hdjl/wbxx/wyxx/mail.htm |
受理形式: | |
数量限制: | |
联系人: | 签证岗位 填表岗位 |
事项名称: | 申办大韩民国签证[2019年06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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