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贵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送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机管综〔2017〕21号)收悉。现将2016年度省外办国内公务接待情况随函报送,请予审阅。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6年度省外办国内公务接待情况
去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坚持勤俭办外事,进一步加强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狠抓贯彻落实。《办法》一出台,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做出批示,要求人事秘书处和行政处牵头,抓好贯彻落实。办机关党委,各处室、外服中心党(总)支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办法》,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全办干部职工的遵规守纪意识,使贯彻执行《办法》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习惯和自觉行为。办领导以上率下,自觉遵守规定,厉行节约,坚持公务接待标准和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推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结合去年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办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了《省外办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及配套规章制度,明确了国内公务接待执行标准,完善了接待审批内控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工作,明确接待审批程序、接待对象与标准、报销手续、督促检查等内容与要求,做到有章可循,严格依规办事。
三是严格执行标准,加强审核把关。我办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实行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不超标准接待,不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活动。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公务接待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凭据报销。报销凭证不齐全或者内容不一致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办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效果的落实。
二、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情况
2016年,我办共接待国内公务活动6批次37人(次),公务接待支出金额17,227元,与上一年度相比略有下降,达到了只减不增、不超预算的要求。
下一步,我办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坚持执行规定不走样、执行制度不变通,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和铺张浪费的行为,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附件:省外办国内公务接待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