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7-0600-2019-00007 文号 闽政外函〔2019〕63号
发布机构 省外办 生成日期 2019-03-12
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索 引 号 FJ00127-0600-2019-00007
文号 闽政外函〔2019〕63号
发布机构 省外办
生成日期 2019-03-12
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18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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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省委统战部:

  陈善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华侨户口恢复流程的建议》(第120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18号)、《国务院侨办关于贯彻执行〈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国侨发〔201321号)和《福建省侨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外办关于印发〈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侨侨政〔201332号)、《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侨办、福建省外办关于国外中国公民回闽落户办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412号)等文件精神,华侨来闽定居的审核、审批和落户等手续办理工作,由侨务部门和公安机关负责,不属于外事部门职责范围。

  此外,《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简化和规范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的通知》(国侨发〔20192号),已对贯彻执行国侨发〔201318号中有关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作出规定,便利华侨办理回国定居有关手续。

  感谢贵部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王天明

   人:王周雨

  联系电话:059187814131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931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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