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27-0703-2023-00002 文号 闽政外函〔2023〕16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3-03
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J00127-0703-2023-00002
文号 闽政外函〔2023〕16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3-03
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述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3-03-03 17:10
| | |
政策解读:

闽政外函〔2023〕16号

  答复类别:C类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2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商务厅:

  张丽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泉州建设中国-泰国“两国双园”的建议》(第1526号)收悉,现将我办意见提供如下: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也是中国签署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周年,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势头强劲。泰国是中南半岛最大经济体和东盟重要成员,即将接任澜湄合作共同主席国。2022年11月,在中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十周年之际,习近平主席作为国家元首首次访问泰国,对引领推动中泰关系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泰国是我省推进高质量建设“海丝”核心区的重点合作国别,闽泰经贸合作交流密切,双向贸易增长迅速,进一步深化务实合作的空间广阔。福建与泰国地方友好交往扎实开展,我省与孔敬府、厦门市与普吉府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结为友好城市。

  我办支持推动“两国双园”建设。该建议有利于落实习近平主席访问泰国时提出的“构建更为稳定、更加繁荣、更可持续的中泰命运共同体”要求,赋予“中泰一家亲”新的时代内涵,有助于高质量推动闽泰产业合作,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我办建议泉州市在项目筹备过程中从以下三方面予以充分考虑:

  一是与泰方密切沟通与配合,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完善支持政策与措施,确保项目定位准确、切实可行;

  二是与泰方有关主管部门、园区拟落地所在地方政府就项目建设事宜进行充分沟通,在项目选址、实施方式等重要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以确保泰方能够全力支持、配合项目建设;

  三是积极拓展与泰地方各领域友好交流,并伺机促成结好,夯实务实合作的民意基础,以友城交往促项目建设。

  领导署名:黎林

  联 系 人:林昕

  联系电话:87823999,159****2356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