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J00127-0704-2025-00004 | 文号 | 闽政外函〔2025〕43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 标题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6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内容概述 | |||
| 索 引 号 | FJ00127-0704-2025-00004 | ||
| 文号 | 闽政外函〔2025〕43号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
| 生成日期 | 2025-03-31 | ||
| 标题 |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6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 内容概述 | |||
闽政外函〔2025〕43号
答复类别:B类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67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文旅厅:
《关于用好免签政策推动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提案》(2025126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完善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打造良好国际语言环境,对于提升我省城市国际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我办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外语标识规范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外语标识提升工作机制,将规范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列入全省外事工作发展规划。二是组建公共服务领域外文翻译审核专家委员会,成员由国内外资深专家学者组成,涵盖英、日、法、韩等语种,为推进全省外语标识工作提供专业支撑。三是指导中心城市出台外语标识实施方案和译写规范,加大地方政府对外语标识整治力度。去年,福州、泉州分别出台了《福州市公共服务领域英语标识译写规范》和《泉州地方特色美食英文译写规范》。
兰斯琦委员的提案对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外语标识规范化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办将立足本部门职责,继续协同有关方面积极推动相关工作。
一是在中心城市成功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公共场所外语标识实施范围,指导其他设区市因地制宜制定地方实施方案,循序渐进提升全省国际语言环境。
二是充分发挥外文翻译审核专家委员会在国际语言环境建设方面的作用,协助设区市与专家委员会进行工作对接,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外语标识译写进行审定。
三是加强与外宣、文旅、园林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共同做好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的翻译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译文准确规范,在突出我省地域文化特色的同时,又符合国际惯例,简明易懂。
领导署名:黄劭蓉
联 系 人:吴爱虹
联系电话:159****5008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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